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6-04-25
4月24日,记者从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获悉,按照购房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安排,江阳区第十八批、十九批购房惠民消费券正在发放,涉及1402户,补贴资金595.64万元,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可通过手机“翼支付APP”活动页面查询。

据悉,自2024年11月以来,江阳区已累计发放19批购房惠民消费券。截至目前,江阳区购房契税消费券申请人数13774人,申请资金5800万余元,审核通过并发放11840户,发放资金5013.18万余元,消费券可在辖区内287家门店使用。

发放方式
本次购房惠民消费券发放,按申请和审核先后顺序依次进行,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可通过手机“翼支付APP”活动页面查询消费券到账情况,以及了解更多活动细则,享受政策红利。消费券采用电子消费金形式发放,可以在江阳区辖区内购房惠民消费券活动参与企业(商户)消费,不限使用次数,不能兑换现金,不能转赠。当消费券可用金额不足以支付时,消费者可采取其他方式自行补足。购房惠民消费券不设消费门槛,可与商家开展的促销活动叠加使用;消费券自到账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有效,逾期未使用的自动作废。
申领方式
个人在江阳区城区土地使用规划范围内(包括中心半岛、城西组团、城南组团、沙茜组团、泰安—黄舣组团)已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自2024年9月10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缴纳契税达到申领条件,购房人持商品房网签备案信息表、缴纳契税的完税证明、本人身份证到江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建窗口收件处申请,江阳区将按照购房人实际缴纳契税金额50%的比例发放购房惠民消费券。
相关部门温馨提示
购房人缴纳契税,开具完税凭证后90日内,凭网签合同备案登记表、契税完税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向区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人在收到消费券到账信息后90日内,在江阳区辖区内购房惠民消费券活动参与企业(商户)消费,通过承办平台完成消费券核销。
(来源:江阳发布)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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