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6-03-02
泸县2026年元宵节活动即将到来,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维护活动区域空中安全,现将活动期间交通管制及飞行管控通告如下:
交通管制
01 管制时间
2026年3月3日(农历正月十五)13:00至22:00
02 管制路段
人民广场环线、花园路全路段

03 管制提示
一、在上述时间段,管制路段禁止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或通行,所有需进入人民广场和花园路的车辆自行在远端分流绕行。
二、在上述时间段,龙脑大道、玉蟾大道、绿园路、草街、西街等路段人、车流量可能会明显增加,为缓堵保畅,请驾驶员朋友们注意行车安全,提前落实停车位,禁止在道路上违法停车。
三、已停放车辆请车主自行于3月3日12时前驶离管制区域。
04 管制要求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合理选择出行方式与出行路线,服从现场执勤人员的指挥和管理,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飞行管控
01 管控对象
活动期间将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飞行管控。“低慢小”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
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02 管控时段和区域
一、管控时段
2026年3月3日14:00至24:00
二、管控区域
泸县县城城区及周边半径1.5km范围内空域(泸县区域均为国家划定的管制空域)
三、设置应急起降点
为应急、消防、医院、融媒体等因公飞行的单位设置无人机临时起降点,确保活动当日良好空中秩序,应急起降点设置在县委停车场
03 管控措施
一、在管控区域和时间段内,未经依法批准,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商业、勘测性等低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因医疗、气象、警务、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需使用“低慢小”航空器的,须按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报军、民航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向公安机关报备(联系电话:0830-8844110)后方可实施。
二、相关从业单位和个人应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涉及“低慢小”航空器人员、器具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三、对违反有关规定,擅自进行飞行或未经批准飞入管制区域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置;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泸县发布)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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