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2-26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大家的年夜饭大餐取消了!
旅游度假计划泡汤了!签订的合同爽约了!甚至连打官司的时限都错过了……
答疑时间
问:因疫情防控被隔离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当事人在此期间耽误起诉、举证、上诉等诉讼期限的,是否可以申请顺延期限?
答:构成不可抗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问:因疫情影响导致旅游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怎么办?
答:若消费者因疫情取消旅游行程,可要求旅游经营者退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客观原因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请求解除旅游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关于已发生费用的情况及金额应由旅游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因此,若消费者因疫情取消旅游行程,则有权要求上述主体退还相关费用。
问:疫情防控期间,商业合同一方当事人被隔离观察,不能按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应该如何处理?可以主张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吗?
答:因不抗力无法正常履约的,需及时告知对方以减轻对方损失。
问:因疫情形势及防控措施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一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未履行合同一方企业因市场环境及经营状况变化要求解除合同的,如何处理?
答: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双方应继续履行;如果因市场变化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除合同。
问:受疫情防控影响,企业或个人能否申请延长还款期限?
答:可以申请延期还贷。
根据银保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0号)规定:“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同时,根据银保监会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额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亦规定:“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来源:泸州中院)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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