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5-04-16
近段时间以来,泸州市针对乡镇“黑车”开展53次非法营运整治行动,查处非法营运车辆34台,转运乘客136人。
在纳溪区,交通执法人员联合交警四大队、公安派出所,在区政务服务中心门口查处1辆涉嫌超员的小型普通客车,目前已移交交警四大队进行处理。
在龙马潭区,泸州市交通执法三大队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在金龙镇查处获2辆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车辆;在龙马潭区安宁街道郎酒大道上,查处1辆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车辆,均依据相关管理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非法营运车辆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让乘客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市交通执法人员介绍,尤其是在乡镇营运的“黑车”,司机安全意识薄弱,车辆没保险+没资质+没监管,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对此,交通执法部门通过“执法+普法+监管”的方式三管齐下,全方位开展乡镇非法营运整治行动。
在集市出入口和周边道路严格把控,针对商业区、客运站、医院等人流密集地,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依法开展打击行动。
在赶集现场设置宣传点,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讲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超员和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营运。
简化举报流程,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奖励,与周边乡镇搭建执法协作网络,让非法营运“无处容身”。
接下来,市交通执法支队将进一步深化跨部门协作,依托大数据研判、智能卡口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精准打击。
温馨提示:
市民出行务必选择正规交通工具,保障自身安全与权益,如果发现身边有非法营运车辆,请及时拨打12328投诉举报。
(来源:泸州融媒-川江都市报 记者 曾刚)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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