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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征集生产经营农村假劣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线索的公告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5-03-19

  为严厉打击农村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市农村生产经营“假劣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线索。

  (一)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或制售过期变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黑窝点”“黑作坊”;

  (二)加工使用、销售病死畜禽产品、来源不明及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制品,违规使用销售鸡、鸭等其他肉类冒充或掺入牛羊肉及其制品等违法线索;

  (三)仿冒商标、专利、地理标志,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等信息,虚假或夸大宣传食品功效等行为;

  (四)生产经营、包装或宣传中使用“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图案、字样、标志性建筑及商标侵权的特供酒类产品;

  (五)其他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欢迎广大群众通过电话12315或来信来访举报(邮编:646000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7号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举报人需提供被举报对象名称、地址、违法事实及证据(影像、票据等)。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严禁恶意举报,违者依法追责。

(来源:泸州市场监管)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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