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11-26
25日,记者从泸州城市品牌建设与传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即日起,泸州市启动2024年度泸州城市品牌建设与传播工作优秀成果征集申报工作,将对评出的优秀成果予以表扬奖励。
单个成果扶持金额最高5万元,快来参与!
申报对象
社会各界(包括但不限于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人等)以及在泸州学习、工作、生活的外籍友人和来泸州旅游的外地游客。
申报类别
城市品牌建设与传播工作优秀成果须为2024年度完成,包括以下六个类别。
(一)展览展示。能极大提升泸州城市形象的综合性推介、对外交流、展览展示、文艺演出、演唱会、重大赛事等活动。
(二)建设项目。融入泸州特色元素和文化底蕴,能充分体现泸州实力、展示泸州魅力的建设项目。包括城市门户、城市窗口、城市空间塑造项目,城市重要建筑物、重要地段、关键节点实施的风貌塑造工程,历史文化街区、城市地标建设、创意彩绘项目等。
(三)文化数字化产品。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具有较强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对宣传推介泸州有积极作用能够广泛用于网络推广的视听图文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宣传片、歌曲、专题纪录片、电影(微电影)、电视剧、动漫作品、文艺节目、精品剧目、短视频、书画、电子出版物、图文作品、H5产品、虚拟数字形象应用程序等。
(四)印刷作品。对提升泸州城市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有较大促进作用的印刷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书、画册、折页、和在中央主流报刊杂志发表的作品等各类印刷品。
(五)名优产品。蕴含泸州元素、彰显城市特色,能有效提升泸州城市形象的各类农特产品、地标产品、工业产品、文创产品等。
(六)创新研究成果。对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具有较大促进作用的品牌建设和特色产业等方面的创新性研究成果。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或个人应提供以下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
(一)申报单位或个人填写《2024年度泸州城市品牌建设与传播工作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
(二)申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报成果或成果印证材料(如图片、网页链接等)。
(四)能证明创作成果对泸州城市品牌建设与传播有积极推动提升作用的相关材料,如荣誉证书、新闻报道、传播数据统计表等复印件。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成果运用
(一)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等申报的获奖成果进行通报表扬。
(二)对除(一)之外的获奖成果(总数不超过20个)实行以奖代补,予以激励扶持,单个成果扶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税前金额)。
(三)对本次评选出的获奖成果择优进行广泛传播。
申报方式和要求
(一)自主申报。单位或个人自主申报的,直接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本人签字)报市委宣传部。
(二)推荐申报。各区县、市级部门(单位)加强组织发动,推荐本辖区、行业、系统的组织和个人积极申报。各区县委宣传部、市级部门(单位)收集汇总后报市委宣传部。
(三)申报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同一成果不得重复、多类别申报。能提供实物的申报成果需据实提供。
(四)任选下列其中一种方式报送:
方式一: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LZCSPJ2022@163.com;
方式二:以纸质版形式报送至市委宣传部309室。
咨询电话:0830-3090258
附件1:2024年度泸州城市品牌建设与传播工作优秀成果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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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023年度泸州城市品牌建设与传播工作优秀成果名单
(来源:泸州头条-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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