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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2027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5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09-19

  9月12日,记者从泸州市发展改革委获悉,《泸州市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专项行动方案》日前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根据《方案》,泸州将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废弃物精细管理、有效回收、高效利用为路径,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方案》对泸州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指标进行了细化,提出到2027年,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9%,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持续稳定在90%以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5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废旧钢铁、铜、铝、铅、锌、纸、塑料、橡胶、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年回收利用量达到10万吨,报废汽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1.4万辆左右,二手车年交易量超5万辆。到2030年,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质量显著提高。

  《方案》明确5方面政策措施,包括:推进废弃物分类处置,按照废弃物不同来源精准施策,实施工业废弃物精细管理,加强农业废弃物科学处理,推进社会源废弃物分类回收;加强废弃物高效利用,根据废弃物不同利用方式分类施策,积极推广循环生产模式,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支持再生资源高效利用,推进废弃物能源化利用,引导二手商品规范交易,促进废旧装备再制造;促进废弃物循环利用,建立废旧动力电池管理体系,提升低值可回收物利用水平,探索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路径;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积极培育骨干企业,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引导行业规范管理;强化政策支撑保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项目用地保障,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立再生材料推广机制。

  《方案》要求,各区县、园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抓好宣传引导,确保各项政策举措、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来源:泸州城管-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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