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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委政法委发文:拟奖励4名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08-02

关于拟奖励胡在泽等4名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泸州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实施办法》规定,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推动全市见义勇为事业持续发展,市政府拟奖励一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经各区县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市委政法委初审,见义勇为市级部门联席会研究,现将关于拟奖励胡在泽等4名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间,凡认为公示的对象不符合奖励条件的,可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市委政法委反映,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联系人:陈治声
联系电话:15228471267,邮箱:997099512@qq.com邮寄地址:中共泸州市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科

中共泸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4年8月1日

关于拟奖励胡在泽等4名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

  胡在泽

  男,汉族,群众,1956年9月出生,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春景社区居民。2023年4月26日,胡在泽在江阳区沱三桥下的岸边散步,只见一名青少年从沱三桥景观台跳入江中,年事已高的他没有丝毫犹豫跳入江中,奋力将其救上岸并给予心理辅导。2023年7月15日,胡在泽在沱江边又遇惊险一幕,一名女子纵身跳入江中,眼看就要被江水冲走,胡在泽立即跳入江中成功将女子救回。

  丁光弼

  男,汉族,群众,1954年12月出生,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后勤服务中心退休职工。2023年7月25日,丁光弼与朋友在合江县滨江路段长江边上闲聊,突然听到有人呼救,丁光弼即刻跳入汹涌的长江,把身陷险情的一位老妇人拉上岸,又多次下水搜救另两名溺水的女童,其中一名成功获救。

  肖冲

  男,汉族,群众,1983年5月生,古蔺县金兰街道城北街社区居民。2023年7月27日凌晨,古蔺县遭遇百年不遇的特大暴雨,洪水肆虐,县城大面积停电。5时许,肖冲被暴雨和雷电惊醒,发现一楼被洪水淹至窗户顶端,隐约听到呼救声,即刻跳入洪水中展开搜救,借助工具破开窗户成功救出被困7名学生,又协助5名邻居安全转移。

  赵六华

  男,汉族,群众,1965年3月生,古蔺县金兰街道城北街社区居民。2023年7月27日凌晨,古蔺县遭遇百年不遇的特大暴雨,洪水肆虐,县城大面积停电。5时许,赵六华被暴雨和雷电惊醒,发现洪水正向二楼涌来,听到有人呼喊“救命”,他跳入洪水中,向呼救声游去,借助工具破开窗户成功救出邻居一家5口。

(来源:泸州政法)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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