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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新能源车车主福利来了!2030年底前免收基本电费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06-27

  福利来了!泸州新能源车车主将省一笔钱!

  为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简化经营性集中式充电基础设施认定流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日,泸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经营性集中式充电基础设施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符合经营性集中式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的企业,可向供电企业按规定直接报装接电,由供电企业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工商业用电”中两部制电价,2030年底前免收基本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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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营性集中式充电基础设施范围包括:为电动汽车提供有偿充(换)电服务的公用充电桩、对社会开放的专用充电桩和集中式充(换)电站及其接入电网的相关设施。

  二、经营性集中式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符合《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符合经营性集中式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的企业,可向供电企业按规定直接报装接电,由供电企业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工商业用电”中两部制电价,2030年底前免收基本电费,市发展改革委不再出具认定文件。

  四、经营性集中式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或充电APP内公示电费、充电服务费标准等内容。

  五、各区县要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及时反馈执行情况,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来源:泸州融媒-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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