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2-20
2月19日,根据“自贡分区分类精准防控十二大规范”要求,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称,按“三个一批”原则,自贡市将有序推进服务业企业(单位)复工复业。
主要内容如下:
保障一批尽快恢复正常经营活动
保障与工业生产、春耕生产密切相关的物流服务、科技服务、商务租赁、专业市场、农资销售、劳务服务、设计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尽快复工营业; 保障银行、保险等机构及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正常开展业务活动。 支持一批逐步恢复部分业务活动
在符合防控工作规范的前提下,酒店宾馆等住宿业可以恢复住宿、餐饮等基本业务,但不得提供桌餐、娱乐、洗浴等非必须服务;城市商业综合体原则上可以恢复百货业务;家政、理发、洗染、维修、摄影等非人员密集型的居民生活服务业企业可以复业,但应适当缩短营业时间。
暂缓一批相关场所复工复业
通知要求,服务业门类多、范围广,连接生产与消费。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各自责任,紧密结合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积极推进与群众生活、工业生产、春耕生产密切关联的生活性、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复工营业,推动服务业领域疫情防控和实现服务业发展目标两不误。(来源:自贡网)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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