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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委组织部发出通知:建立联防联控队伍、设立楼(院)长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2-08

2月7日,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发出《关于加强党建引领做实村(社区)楼(院)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每个楼(院)设立楼(院)长

通知要求,建立联防联控队伍。街道社区要依托小区(网格)党组织,统筹物业企业、驻区单位等资源,整合网格员、民警、医生、民兵、志愿者、双报到党员等力量,组建楼(院)疫情防控工作队。

在每个楼(院)设立楼(院)长,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楼(院)长负责制”。按照“地域相邻、人员相亲”的原则,农村可将各村民小组划分为若干个院落,城市可将成形小区院落(物管小区、非物管小区)单独设置为一个楼(院),三无院落及散居楼栋分片设置为若干楼(院)。

楼(院)长采取由工作队队员、党员干部、楼栋长、村(居)民代表担任或设置公益岗位、市场化聘用等多种方式配备,牵头负责本楼(院)的疫情防控工作。

落实楼(院)长“五包”责任

同时,落实楼(院)长“五包”责任。街道社区、小区(网格)党组织要加强对楼(院)长的领导,督促指导楼(院)长协调有关力量、牵头落实“五包”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覆盖到户、落实到人。

五包即对重点疫区来泸返泸人员负责:

包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外出、不串门、不聚会)

包观察信息每日归口上报两次

包生活急需的协调

包重点对象所在楼(院)的知识宣传

包专业转送处理的协助

在农村可负责卡点值守、宣传教育本楼(院)群众不赶场、不串门、不聚餐,及时发现和劝阻外来人员进入本楼(院),协助抓好居家隔离等,发现问题立即报告。

在城市物管小区,可依托物业企业开展防控知识宣传、实施小区封闭管理等工作,协调督促物业企业严格履行防控责任、落实防控措施;非物管小区,可依托自管委、业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采取党员、居民代表分包楼栋、居民户的办法,做好防控宣传、楼院管控等工作;三无院落,协调街道社区在本楼(院)设置卡口、落实专人值守,督促落实封闭管控、保洁消杀等防控措施。

表现突出的楼(院)长纳入后备干部培养

通知还提及开展无死角排查和强化保障激励。各区县、街道(乡镇)村(社区)要组织楼(院)长再次对辖区内所有楼(院)进行网格式、拉网式、地毯式摸底排查;市、区县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要对楼(院)联防联控工作给予指导。各区县要加大对楼(院)联防联控工作保障力度,合理调配楼(院)长开展工作所需的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资。

对表现突出的楼(院)长,要大力宣传、表扬表彰,符合条件的可纳入村(社区)后备干部培养;对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来源:泸州发布)

编辑: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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