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08-24
□ 王鸣镝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等情形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报喜不报忧”存在,是有的干部认为说实话会带来麻烦,影响仕途;有的错把“痕迹”当“政绩”,忽略存在的问题,只看重指标完成情况。(8月23日 中国组织人事报)
“成绩不讲跑不了,问题不说不得了”的道理众所周知。然而,个别单位为突出成绩,淡化问题、报喜不报忧,这样的不良行为屡禁不止。这样做的后果是不仅误导决策,贻误解决问题的时机,还会影响发展大局,更容易滋生投机心理、虚假之风,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其危害不容小觑。
究其“报喜不报忧”背后,一有政绩观偏差、重名利的价值观在作崇;二有怕问责、怕担责的“软骨症”在折腾;三有不严不实的“作风病”埋下的根。归根结底,“报喜不报忧”就是企图蒙混过关,在上级或者领导面前制造一种作风扎实、亮点突出、成效显著的“假象”,给领导留下“好印象”,增加“印象分”,实则是“伪实干”“虚政绩”,是党性不纯照进了现实,背离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个别领导下基层不喜欢见“忧”听“忧”,让基层不敢讲;或是只表扬不批评,营造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假象,让基层不愿讲;或是讲了问题不解决不表态,让基层不想讲,滋生了“报喜不报忧”的土壤,落下了虚假之风的“病根”。
治顽疾还需下猛药。根治“报喜不报忧”,贵在抓住“关键少数”,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深入基层“摸清民情”,找准痛点与难点;又要实事求是地讲成绩和问题,敢于对下“报忧”;更要树立实事求事的鲜明导向,对主动反映问题揭露矛盾人予以表扬鼓励,对报喜不报忧造成损失的依法追求责任,以上率下营造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好环境。
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报喜不报忧”现象值得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引以为戒。事实上,“喜”“忧”之间,蕴含着发展之道。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今天我们更要用好实事求是这个“传家宝”,既报喜又报忧,以实实在在解决问题为重要导向,才是我们干事创业的“成功秘笈”。(作者单位:中共泸州市委党校)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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