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7-19
为普及文物收藏鉴赏知识,引导民间文物收藏认知,提升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满足公众对文物收藏品的鉴定需求,泸州市博物馆将邀请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四川站专家面向社会开展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活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咨询时间
2023年7月21日15:00-17:00
二、鉴定咨询地点
泸州市博物馆展厅负一楼学术报告厅
三、鉴定咨询报名方式
此次活动采取微信公众号线上预约方式,预约人数为60人,额满为止,每人咨询藏品不超过3件(套)。
四、鉴定咨询流程
(一)活动当日,申请人携带待鉴定藏品到鉴定咨询地点签到,现场填写《待鉴定藏品信息登记表》《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申请人承诺书》,领取号码牌,等候专家鉴定;
(二)专家现场鉴定时,仅对文物的真伪、时代、价值等信息进行鉴定阐释,不对其市场价格进行估价。
五、鉴定咨询范围
陶瓷、书画、玉石、金属和杂项
(一)待鉴定藏品来源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
1.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2.从文物商店购买;
3.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
4.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5.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二)以下藏品不予提供鉴定咨询服务:
1.涉嫌盗掘、盗窃、走私或依法应当上交国家的出土、出水文物;
2.法律规定严格禁止交易、流通的文物和保护动植物及其制品;
3.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4.超出鉴定咨询服务范围的;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六、鉴定咨询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遵守现场秩序,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有序进入鉴定场所;
(二)鉴定咨询过程中的文物藏品的包装、运输、安全等全程由申请人自行负责,鉴定专家仅在有鉴定需要时接触文物藏品,对藏品及其他自身财物损坏、丢失等造成的损失,鉴定专家、泸州市博物馆概不负责;
(三)鉴定咨询过程将全程监控,个人不得私自拍照、录像、录音等,若拒不配合相关规定,则立即停止本次鉴定咨询,泸州市博物馆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四)本次鉴定咨询活动为面向社会的公益性鉴定,鉴定结果口头告知,仅供申请人参考,不评估价格,不出具鉴定证书,不具备法律效力,不作为证据使用,不从鉴定咨询中牟取经济利益,不涉及所有权认定以及拍卖、质押、出售、赠予、继承等其他用途;
(五)鉴定咨询需申请人本人到场,不得代理、代办;
(六)已预约但未能前来的,视为主动放弃;
(七)如遇不可抗力需改期或取消本次活动,将提前在泸州市博物馆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请及时关注;
(八)本活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事宜由泸州市博物馆负责解释。
(来源:泸州市博物馆 周苗)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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