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7-23
近日,泸州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在日常检查时发现,某单位的7台曳引与强制驱动乘客电梯超过25天未进行维护保养,近几个月的维保记录中,均没有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电梯使用具有安全隐患。
该电梯的维保公司未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要求对电梯进行维保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规定。
对于电梯维保公司的上述行为,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
快评:
严是爱,宽是害 一句“已立案调查”,说明有人将要受到处罚了。 可能被处罚的单位会说,又没造成事故,这样的立案调查和处罚,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大惊小怪? 其实一点也不。现在处罚你,给你敲警钟,使你警醒,为的是让你防患未然,避免事故真正发生。若等到事故真的发生,那时说什么都晚了。亡羊补牢,不如防微杜渐。
中医提倡治未病。治未病思想最早见于《内经》。《内经》里说,“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主张在人体未发病之前,就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疾病的发生。同理,市场监管部门在电梯尚未发生安全事故,但已有隐患苗头的时候,就积极介入调查,敲警钟,惊醒梦中人,比起安全事故发生后再给予当事人沉重处罚,不知要好多少倍。
严是爱,宽是害。这样的严,对被处罚的单位来说,是好事,不是坏事。
(来源:泸州市场监管)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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