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6-12
5月27日,泸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某学校进行执法检查时,在该校食堂粗加工区发现发芽土豆30斤,执法人员当场依法采取行政扣押。
该校食堂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中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关于“禁止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四季豆、野生蘑菇、鲜黄花菜、发青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之规定。目前,案件已交由属地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
此外,泸州市市场监管局还对涉嫌采购使用散装食用油、涉嫌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等4家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学校予以立案查处。
(来源:泸州市场监管)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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