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5-25
5月22日,内江市消防救援支队依法对辖区内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幼儿园进行了临时查封。
日前,内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人员在对内江市东兴区某幼儿园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幼儿园四楼违规使用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幼儿活动板房、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如不及时消除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鉴于该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为确保公共安全,内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之规定,依法对其隐患区域采取了临时查封强制措施。
在查封现场,消防监督人员向单位负责人宣读了“临时查封决定书”,责令单位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将隐患整改到位,并向该单位负责人详细讲解了聚氨酯泡沫夹心板在火灾中的危害性,同时要求在隐患整改前不得拆封、擅自使用被查封的部位,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该单位负责人表示一定服从消防部门作出的临时查封决定,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整改到位,早日消除隐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来源:最内江)
编辑: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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