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5-18
今(18)日下午,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泸州市两级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2020年第一期,详见链接:http://www.chuannan.net/zixun/5767.html)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例(相关信息详见本网相关报道)。
本期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共涉及自然人163人,法人或其他组织13个,其中一条信息引起了媒体的关注:仅仅因为790元,当事人就被法院列入了“老赖”名单。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据法院介绍,2017年1月29日,余某某驾驶小型客车,沿泸县玉蟾大道行驶至玉蟾大道政务服务中心路口时,与赵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致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经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余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产生车辆维修费1790元。赵某某多次要求余某某支付车辆维修费,余某某至今未付。后赵某某起诉至泸县人民法院,泸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余某某赔偿赵某某车辆维修费1790元。判决生效后,余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赵某某遂向泸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因余某某下落不明,泸县人民法院向其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余某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余某某未履行,也未向泸县人民法院报告财产。泸县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余某某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工商、证券、网络资金等财产信息进行查询。查明余某某有银行存款1000元,已扣划并支付赵某某。查明余某某有五菱牌汽车一辆,但车辆已无价值,征求赵某某意见后,未采取查封措施。到余某某住所地进行调查,余某某长期在外务工,下落不明,无法联系。住所地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依法将余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游孟轩)
编辑: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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