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内江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市中区委原常委、区总工会原主席李万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万勇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长期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银行贷款等方面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巨额财物,沉迷赌博,不思悔改,债台高筑。
李万勇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万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廉洁内江)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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