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门户网站

披上泸州“名酒”外衣牟取暴利,被罚500余万元!

万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11-23

首次适用惩罚性赔偿 泸州法院持续加强酒业知识产权保护

  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了泸州中院一审的三企业故意侵犯泸州某酒企商标专用权案件,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判决被告企业停止侵权的同时赔偿泸州某酒企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余万元,并登报声明消除影响。此案是泸州法院持续加强酒业知识产权保护,审理的首例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件。

酒1.jpg

(图源自网络)

披上“名酒”外衣牟取暴利,被罚500余万元!

  泸州某酒企拥有的立体商标专用权,作为公司旗下一款畅销白酒的外包装,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使用至今,历史上曾获得多项荣誉,具有很高的知名度。被告陕西某酒厂、成都某酒业公司、四川某酒厂分工合作,定制生产了两款包装、色彩、布局、装饰等与泸州某酒企拥有的立体商标十分近似的白酒,并在线上线下二十余家平台店铺及多地实体店进行销售。

  “由于泸州某酒企两枚立体商标经过持续使用、宣传,具有很强的显著性,几被告均为大型酒类生产或销售企业,主观上明知泸州某酒企的立体商标,且在原告发送了律师函后仍继续销售侵权白酒,主观恶意明显;同时被诉两款白酒销售范围广、获利金额大,对原告商誉影响较大,几被告在诉讼中提交明显与事实不符合的证据,属情节严重,符合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要件。”本案承办法官介绍道。

酒2.jpg

(图源自网络)

  结合几被告主观恶意及侵权情节严重程度,泸州中院判决被告陕西某酒厂、被告成都某酒业公司、被告四川某酒厂承担3倍惩罚性赔偿,共计赔偿原告泸州某酒企经济损失4869720元,合理维权费用89192.64元,销售者被告某百货经营部赔偿原告泸州某酒企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40000元,合计500余万元。

“泸法麒麟”酒业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为泸州酒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当前,白酒行业品牌效应日益明显,不少企业为蹭名牌,搭便车,不惜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随着泸州酒业的发展,泸州成为全省乃至全国酒业品牌密集度最大、品牌层次最高的地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优化酒业发展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求。

  泸州中院通过统一涉酒类知识产权案件赔偿标准、开展白酒产业司法强链专项行动、提供“定制式”司法服务等形式,积极构建司法惩戒立体化、司法协作全面化、司法服务精准化的“泸法麒麟”酒业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进一步优化酒业法治营商环境。

酒3.jpg

酒4.jpg

酒5.jpg

酒6.jpg

  2021年,泸州中院出台了《惩罚性赔偿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惩罚性赔偿适用规范;今年,泸州中院进一步出台了全国首个酒类企业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法定赔偿标准的纪要,统一裁判尺度,规范酒企知识产权案件法定赔偿适用标准,探索完善白酒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规范,建立符合酒企品牌市场价值的赔偿规则,切实维护酒企合法权益。

  “首例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件,是我们在酒业知产司法保护中落实落细惩罚性赔偿制度,遏制针对名优白酒知识产权侵权,加强酒业知产保护的具体体现。”泸州中院知产庭庭长说。

  下一步,泸州法院将持续加强酒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泸州酒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司法保障。

(来源:泸州政法-泸州中院)

编辑:李永鑫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