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4-16
日前,经内江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资中县纪委监委对内江市市中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主任张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品;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纵容涉恶活动、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国家造成较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张义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中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中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张义开除党籍处分;由市中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廉洁内江)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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