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6-09-18
近日,自贡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第六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压实平台及商户主体责任,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案例一:富顺县杨逸凡餐饮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2026年4月14日,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时,在当事人厨房操作区发现1瓶千禾生抽酱油、1瓶香港李锦记草菇老抽均已超过保质期。经查,当事人使用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售食品。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7月21日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过期食品、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富顺县袍小哥餐饮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2026年4月16日,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开展监督检查时,在该店操作间进门左侧第一个货架上发现1瓶超过保质期的海天酱油。经查,当事人使用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售食品。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7月29日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过期食品、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自流井区午新街卤菜店提供虚假信息从事网络餐饮服务案
2026年5月14日,自流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店内公示的《营业执照》及《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证》名称均为“自贡市自流井区午新街卤菜店”,经查看当事人接单手机上淘宝闪购商家版,页面展示店铺名称“小兰拌菜五星街店”,网上公示的《营业执照》及《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证》名称均为“自流井区小兰卤菜店”,与现场经营主体自贡市自流井区午新街卤菜店公示的证照信息不符。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相关规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相关规定,自流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8月17日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荣县阿遇烧烤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2026年5月27日,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发现操作区域冰箱内有1袋超过保质期的鸡尖串。经查,当事人使用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售食品。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相关规定,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8月13日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过期食品、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自流井区艾熙煎饼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以及超出备案证项目范围开展自制饮品经营案
2026年4月10日,自流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店的冰箱冷冻室内发现两袋超过保质期的无骨鸡柳。经查,当事人使用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售食品;另发现当事人办理的餐饮备案证主营项目不包括自制饮品类,其店内招牌印有自制饮品的品类,点单机上有自制饮品销售记录。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相关规定,自流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5月28日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过期食品、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贡井区五宝镇瑞仕堡食品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2026年4月30日,贡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备餐间放置的烘焙调理奶油、水蜜桃味浓浆风味饮料、草莓味浓浆风味饮料均已超过保质期。经查,当事人使用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售食品。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相关规定,贡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6月29日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过期食品、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自贡市高新区金满堂餐饮店在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虚假信息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2026年5月28日,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对当事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实际出餐地址与美团外卖上公示的经营地址不一致;另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黄油芝士味撒粉”“芝士味撒粉”“诚邦美食家牌麻辣味调料”“蒜香酱油酱”4个品类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经查,当事人实际出餐地址与美团外卖上公示的经营地址不一致属于在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虚假信息,并且使用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售食品。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相关规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相关规定,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于2026年7月16日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过期食品、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荣县上尹麻辣烫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2026年3月23日,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在该店进门右手边操作台上,发现1瓶金标蚝油调味料、1瓶老抽王均已超过保质期。经查,当事人使用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售食品。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相关规定,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5月27日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过期食品、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富顺县云燕坊餐饮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2026年4月17日,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时,在当事人门店食品操作区内,发现2瓶超过保质期的醪糟(甜米酒)。经查,当事人使用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售食品。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8月14日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过期食品、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自贡网 自贡市场监管 记者 池莉)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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