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6-07-24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近日,古蔺森防办发布黄色火险预警,启动三级联动响应。
最高气温可达40℃,全域火险3级,山林防火形势严峻。
千万别觉得“火灾离我很远”,以下发生在古蔺本地的真实案例,每一个都是用森林烧毁和个人获刑换来的沉痛教训。
案例一:焚烧秸秆引山火

2020年11月,胡某某在野外焚烧玉米秆,不慎引发山火。大火席卷古蔺县马蹄镇墙院村,烧毁有林地面积253.66亩。最终,胡某某被古蔺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案例二:野外用火酿大祸

2023年1月,孙某某因野外用火,引发古蔺县马蹄镇石田村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高达894.3亩。孙某某同样被古蔺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案例三:报复纵火烧山林

2023年3月,罗某某点燃路边干枝丫和杂草,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9.9亩。罗某某同样被古蔺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
无论是农事烧荒导致的过失失火,还是蓄意报复的故意纵火,一旦引发森林火灾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过失失火烧毁森林2公顷以上追究刑责;故意纵火烧山,不论过火面积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一场山火损毁林木、破坏生态,抢险救援耗费巨大资源,更直接危及扑火人员生命安全,违法者终将承担自由与财产双重损失。
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别让你的一个疏忽烧掉一片青山,毁掉一个家庭。
让我们携手筑牢安全防线,共同守护古蔺的绿水青山!
(来源:古蔺融媒-平安古蔺)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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