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05-28
近日,泸县石桥镇群众救助了一只“落单”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灰林鸮(xiāo),一起去看看吧。
“您好,我捡到一只野生幼鸟……”近日,石桥镇农丰村护林员秦远桂抱着一只鸟类野生动物走进石桥镇人民政府求助。石桥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接过幼鸟后进行了初步检查,并详细询问了幼鸟的来源和救助经过。
“这只幼鸟是我准备巡山时在马路边看到的,它眼睛很大,看着像猫头鹰。我在远处观察了好一段时间,发现它飞不了,又没有大鸟来接它。”秦远桂介绍,听说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遇到受伤或落单等情况不能放任不管,所以她立即向镇政府林业部门求助。
经县林业部门专业人员鉴定,该幼鸟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灰林鸮。其身体无明显外伤,由于与父母失散,且无飞行能力,放生后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
随后,石桥镇人民政府立即安排工作人员驱车将灰林鸮护送至泸州野生动物收容救助点,由专业人员进行照料,待其具备了野外生存能力之后,再放生回归大自然。
近年来,泸县大力推行林长制工作,通过强化巡查和宣传教育,营造了全民参与森林生态环境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的良好氛围,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不断改善。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大家在林区游玩时要善待野生动物,遇到受伤的野生动物可以及时向属地政府部门反映,或者拨打县林业主管部门电话0830-8192656求助。
(来源:泸县发布 文、图:黄静茹 成帆)
编辑: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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