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2-19
网友:网恋选我,我超甜!
蜀黍:又骗感情又骗钱!
泸州一女子与网恋男友奔现泸州,结局:渣男!又骗感情又骗钱!
近日,江阳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胡女士报警,称其被人骗了1万余元。
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相恋到相见,直接开骗
据胡女士回忆,2019年,她在网上结识了重庆男子何某,两人相谈甚欢,后发展成为情侣。
2020年8月,两人相约在泸州见面。没想到,何某趁胡女士睡着时,用其手机下载某贷款软件,并贷款5000元转到自己的账户中。
谎称专员身份继续骗
分别后,胡女士忽然发现手机里多了一个贷款软件,并有转账信息,便通过微信质问何某。何某谎称自己是一名贷款专员,用胡女士的账号贷款是为了完成业务,过几天便会在后台为其删除贷款记录。
几天后,何某又以再下载3个贷款软件并贷款才能删除贷款记录为由,诱导胡女士贷款1万元,并全部转给何某。
发现被骗立即报警
此后两个月,何某都按时将还贷金额转账给胡女士。
直到一天,胡女士在某社交平台上意外刷到何某与另外一名女子的照片,发现其劈腿,随后与其发生争吵并要求何某还钱,何某拒不还钱并将胡女士拉黑,胡女士这才发现被骗。
江阳警方:抓!
江阳警方通过摸排和走访调查,发现近期何某再次出现在泸州并将其抓获。
经查,何某因手头紧又不想工作,便将目光投向了网恋女友胡某,利用对方的感情骗取钱财。到案后,何某如实供述了其盗窃、诈骗等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因涉嫌盗窃、诈骗,已被江阳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来源:平安江阳)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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