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1-28
听闻木材值钱,司机在运输途中见利起意,周密计划盗走其中3根,本以为能瞒天过海发笔横财,却在销赃时栽了……
近日,泸州市江阳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某木材销售商李先生报警,称其价值2万余元的木材被盗。
据李先生回忆,今年年初,他从外地购入了200余根木材并雇佣司机朱某等人为其运输。由于木材数量较多,入库时他并未仔细清点。
几天后,李先生接到朋友小曾的电话,称有人在售卖他刚进的那种木材,数量仅有3根。由于这种木材在泸州市场并不多见,也不会有卖家愿意零售,李先生觉得自己的木材可能被盗,清点库存后发现正好少了3根。
民警通过进一步工作迅速锁定盗窃嫌疑人朱某并将其抓获。监控视频显示,朱某将木材装车后,并未直接开往李先生指定的地点,而是开到江阳区泰安街道一废品回收站,卸下其中3根木材后,再将剩余的木材运往目的地。
经查,嫌疑人朱某因听说李先生购买的这批木材值钱,于是在运输过程中,先将车开到废品回收站,谎称车辆超载需要暂时卸下其中3根木材,之后再来运走。
据朱某交代,他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如果老板发现木材数量不对,便以车辆超载的说辞搪塞过去;如果没有被发现,便找机会将木材转手卖出。
目前,嫌疑人朱某因涉嫌盗窃已被江阳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平安江阳)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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