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1-08
近日,泸州市古蔺县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张某甲、张某乙和古蔺县某酒业有限公司费尽心机藏匿在地下室负一层的152箱白酒“以物抵债”给申请执行人胡某,依法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胡某与被张某甲、张某乙、古蔺县某酒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古蔺县法院执行局受理申请人的强制执行申请后,通过网络查控,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酒业公司亦停止经营,使得该案进入线下查人找物阶段。
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曾从事酒业生产经营活动,可从酒这条线索入手查找财产。执行法官通过不间断地在酒业公司酒厂周围摸排、并向当地群众询问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可能在某处藏匿了一批酒。根据调查线索,果然在一处负一层地下室发现了一批被执行人藏匿的箱装酒。
该地下室位置偏僻难找且长期无人看管,执行人员踏进地下室不久,跳蚤就跳进了衣服裤子,执行人员一边忍受跳蚤“围攻”,一边进行清点查封工作,最终,清点完成并查封三类酒共计152箱。
找到财产后,执行法官迅速启动司法拍卖程序。该批箱装酒经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果断申请以物抵债,执行法官将152箱酒交付申请执行人,并依法将本案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依法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法官大战跳蚤”只是执行路上的一个缩影,道阻且长,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一直在努力的路上!(王越)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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