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9-11
“我终于不用再过这种如逃亡般的生活了!”日前,被执行人李某某在被执行干警抓获后,如释重负。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在办理黄某某诉李某某民家借贷纠纷一案中,判决李某某应偿还黄某某借款本金60万元及利息。因李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黄某某向龙马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龙马潭法院多次传唤李某某,但李某某都拒不到院,并更换手机号码逃避法院的执行。执行法官遂冻结其资金,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同时,为查找李某某下落,法院对其进行悬赏金为1万元的执行悬赏,悬赏公告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今日头条等新媒体予以滚动推送。
此前,李某某经商当着“跷脚”老板,赚钱后风风光光回家乡建房,乡邻亲友颇为羡慕。但李某某拒不还债,成“老赖”以后,害怕被抓,他只能逃离温暖的家,借住在朋友的厂房里,冬冷夏热,偶尔深夜回家看望亲人,凌晨又匆匆离去。
同时,李某某外出务工受阻,只能偶尔帮别人跑腿开车,收入不稳定,吃穿住行难。无奈之下,李某某找了一份环卫工的工作,起早贪黑,十分辛苦,与之前当着“跷脚”老板的生活相去甚远。而李某某长期在外,生活困难,妻子也与他离婚,子女高中毕业后也辍学,家庭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近日,龙马潭法院指挥中心接到举报电话,称被执行人李某某出现在龙马潭区某商城铺面,执行法官迅速出动,将李某某当场抓获,并对其拘留十五日。最终,李某某与黄某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得到申请人的谅解。
李某某在抓获后,后悔莫及,因为自己成了“老赖”使其家庭受到严重影响,若早日面对,何至于此?现在,李某某如释重负,再也不用过“逃亡”的生活。(龚鹏 文雯)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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