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8-12
近日,四川省医保局印发了《四川省2020年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拟定了省管公立医疗机构
“经鼻内镜上颌窦翼腭窝颞下窝病变切除术”等16个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自2020年8月24日起试行,试行期限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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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16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及试行价格为省管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标准,也为全省最高限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可根据当地医疗水平、医院等级和经济状况,在医疗机构有能力、群众有需求的情况下,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项目要素,制定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试行价格,不得超过同等级省管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标准。
(来源:川报观察)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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