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7-30
据悉,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泸州市将开展为期一年的禁渔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做到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监管工作开展重点:
全市农业农村部门要落实职能职责,对重点天然水域加强巡查,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做到点面结合、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做到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各区县农业农村局要对前期摸排的违法行为,易发、多发、重发地区进行再确认、再细化、再补充,全面搞准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和重点违法行为,迅速收集整理,及时将信息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共享,为实施精准整治提供支撑保障;
对“三无”涉渔船舶、“地龙网”(绝户网)、禁用网具等违法捕捞行为进行重拳打击;
对查获的非法捕捞案件,追查历次作业情况、非法渔具来源和渔获物去向。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切勿擅自开展捕捞活动,违者必将遭到法律严惩!
(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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