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自贡严打这类现象!举报有奖

城事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5-08-02

8月1日,记者从自贡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自贡将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行动,并推出有奖举报机制。从即日起,举报人提供的证据线索经交通运输部门查证属实,并依法查处后,可获得200元奖励。

举报内容——

主要为非经营性小型载客汽车在自贡市辖区范围内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的行为。

四城区举报电话:0813-8658567;荣县举报电话:0813-6222984;富顺县举报电话:0813-7218181。

举报人需提供车辆车牌号、车身颜色;涉嫌非法营运行为发生时间、地点、相关证据(照片、视听资料,交易印证资料等,其中交易印证资料为必备条件),以及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

同时,举报人应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如不配合,视为举报人放弃举报和奖励权利。其中,同一违法行为由多人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举报人之间协商确定一名代表领取奖励,如未协商一致,由交通运输部门按举报人数平均分配。

举报人应当对其提供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对于受理的举报案件,交通运输部门将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对举报人身份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来源:自贡网)


编辑:肖昂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