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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探索“飘香小院”微治理模式

城事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05-15

  近年来,纳溪区深入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探索集庭院飘香、法治飘香、自治飘香、文明飘香为一体的“飘香小院”微治理模式,持续推动“千万工程”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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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洁有序的“飘香小院”( 廖胜春 摄)

  纳溪区坚持“改造方式共商、改造方案共定”的原则,详细收集庭院改造、人畜分离、入户路硬化等20余条群众改造意愿强烈事项,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庭院进行风貌塑造设计。同时,镇村组干部定期入户指导农户进行改造,打造了一批庭院外观大体一致、内饰布局各有特色的“飘香庭院”,并同步对小院周围垃圾乱投乱放、乱建厕所等现象进行清理整顿。截至目前,纳溪区引导村民合力打造“飘香小院”595个。

  为了实现乡村治理由“要群众参与”向“群众要参与”转变,纳溪区依托“飘香庭院”建设村级治理民主协商、乡村建设民主规划、产业发展民主决策的“议事庭院”,全覆盖选聘“乡村理事长”、本地乡贤、致富能人、退休老干部等5类人员组成议事会成员,民主议定垃圾处理、产业发展、风貌改造等治理事项。

  为了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纳溪区在每个村选择1—3个“飘香小院”开设“法治讲堂”,通过与西南医科大学合作,邀请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业务骨干,以及整合司法所、社事办等的骨干力量组建“法治讲堂”讲师团,每月开设一次“法治讲堂”,每季度开展一次学习评估。课程开设以来,纳溪区共培育优秀“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43名、矛盾纠纷调解能人35名,实现“小问题不出组、大问题不出村”,乡村法治处处飘香。

  与此同时,为了深化以乡风文明建设为重点的乡村治理,纳溪区积极推广“一院一图”“一户一档”管理新模式,制定“飘香小院”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严格按照“居室整洁美、庭院净化美、环境绿化美、外观协调美、家庭和谐美、勤劳致富美”六个标准开展星级评选,切实加强家风、乡风、民风“三风”建设。

(来源:纳溪发布 泸州日报 余秋月 罗旺)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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