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8-28
近日,泸州市江阳区司法局华阳司法所组织开展“危险驾驶罪”警示教育,在矫5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学习,接受教育。

本次教育活动采用了以案释法的分享学习方式,工作人员要求华阳司法所目前数位违反“危险驾驶罪”的在矫对象自我反思总结,并写成文稿,上台向其他社区矫正对象分享自己案例,喝酒开车的原因,被逮捕的过程,犯罪后对家人、工作等的影响,最后是自己的感悟。
社区矫正人对象张某酒后驾车从自家小区出发,刚开出几十米就被交警查获,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张某表示,酒驾看似小事,但后果非常严重,对自己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巨大影响,并告诫大家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否则追悔莫及。(罗超 黄庆)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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