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8-21
泸州市古蔺县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古蔺县人民检察院着力强化组织保障、经费保障、人力保障的“三个保障”,不断夯实包保区域文明创建基础,助力全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古蔺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文明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树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自觉加强该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同时,积极融入全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专门研究部署文明单位创建、文明城市创建系列工作,加强经常性宣传教育,引导全院检察人员在工作、生活中时时、处处强化文明意识、提升文明素养、保持文明形象。

制作文明宣传栏
二是强化经费保障。2018年以来,古蔺县检察院累计向包保区域所在的崇文社区划拨文明创建专项经费万余元。支持社区加强硬件建设,如,为包保区域增配垃圾桶10多个,方便该区域商、住户规范丢放垃圾;支持社区健全长效机制,如,针对包保区域原来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问题,协调社区增加经费清运垃圾,健全垃圾日产日清长效机制;支持社区营造文明氛围,如,制作文明创建主题宣传专栏,潜移默化提升包保区域商、住户文明意识,凝聚起“人人创建、创建有我”的强大正能量。

为包保区域增配垃圾桶10多个,方便该区域商、住户规范丢放垃圾
三是强化人力保障。为促进文明创建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实行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相关内设机构和人员具体抓的工作运行模式,确保文明创建工作“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按照县创建办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对包保区域进行督查巡查,不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努力提升文明创建质效。(王先政)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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