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8-12
家是孩子的港湾,父母是孩子的依靠。然而,小女孩李某却因父母婚姻的破裂而缺失父亲的庇护与关爱。
因父亲何某逃避法定义务,拒不支付抚养费,李某将父亲何某诉至法院,经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调解,由何某支付李某抚养费47000元,并从2019年9月起每月支付李某生活费700元,直至李某独立生活时为止,同时承担李某医疗费、教育费的50%。调解生效后,何某仍未履行,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何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督促何某到法院履行义务,但何某拒不露面,规避执行。经查,何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且行踪不明,案件办理进入僵局。
正当一筹莫展之际,执行法官接到线索,得知被执行人何某在某物流公司上班。因何某工作时间及地点不具有固定性,执行法官提前到该物流公司附近摸排情况。最终,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经过数小时蹲点守候,成功将被执行人何某截获。
抚养未成年子女本就是父母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何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既会受到道德层面的谴责,亦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经过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积极劝说,终于用亲情和法律换回父亲何某内心的触动。何某对自身的行为深深忏悔,深刻反省,表示将竭尽全力支付抚养费。最终被执行人何某与李某的法定代表人先某达成执行和解,支付抚养费10000元,并就剩余抚养费分期支付。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人内心的法律。在执行工作中,不仅需要执行人员的尽心尽责,更需要被执行人对法律有敬畏之心、对道德有遵从之心。(车松涛 邓新星)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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