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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低速电动车合整治行动

采风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1-19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低速电动车监督管理,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春雷行动2020”,泸州市叙永县市场监管局从四个方面着手,开展低速电动车集中整治行动。

 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低速电动车经销商进行调查摸底,对其营业执照、经营品牌、经营地址等项目,进行分类登记,建立工作台账。
 二是强化宣传,明确政策。结合摸底调查,逐户上门宣传法律法规,要求经营户立即停止销售违规低速电动车,对不符合规定的低速电动车主动采取下架、退货等措施,否则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发布消费提示,向消费者介绍低速电动车有关交通道路行驶的相关规定,对购买需要依法办理牌照、机动车驾驶证车型的消费者,及时提醒告知。还提醒大家,在选购这类车辆时,一定找正规的代理商购买合法生产,经过国家出厂安全认证的,要确定所购车辆已经进入车辆产品目录。不要因贪图便宜而购买劣质车辆,造成不必要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引导经营者自觉提高安全生产和守法经营意识,警示经营者不得销售改装、拼装、假冒他人厂名、厂址、未获得3C认证的低速电动车,严防“三无”低速电动车和非法改装低速电动车流入市场。
 三是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运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低速电动车销售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店内展示的低速电动车品牌进行了逐一核查,并检查了相关产品目录,一经发现擅自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低速电动车,一律按照《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规坚决予以查扣、取缔。
 四是重点监管、依法查处。对无照经营电低速电动车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关停;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低速电动车的违法行为、打击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低速电动车、伪造或者冒用他人注册商标、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产品,伪造或者冒用认证证书等质量标志以及侵权仿冒的产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关键性组件的行为;严厉查处不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的低速电动车;对宣传所谓低速电动车“不用挂牌、不用考驾照”等片面虚假宣传、恶意宣传,误导消费者、欺诈消费者的,引导消费者要求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家回购,依法责令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家召回和回购非法销售的、不合格产品。
 下一步,叙永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按国家标准严查“超标”电动自行车。将通过行政约谈、下发行政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责任,把全县相关的销售经营户统一登记在册,常态化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李明江)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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