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2-28
“被告人李某,因疫情防控需要,法庭再次向你确认,你是否同意采取远程视频审理本案?”
“同意。”
2月25日上午,泸州市古蔺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该案系被告人认罪认罚,公诉机关按照法律规定提出量刑建议案件。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为避免人员聚集,刑庭在与公诉机关及看守所协商后,决定通过远程视频审理该案。经庭审,合议庭当场宣判,被告人对判决无意见,表示服判不上诉。
疫情当前,古蔺法院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相关精神,统筹开展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工作,积极采取各类措施,灵活运用微法院、网络及微信视频、远程视频等方式,按下复工键。(王钰 刘洋)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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