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6-02-28
2月28日,泸州市龙马潭区在罗汉街道开展春季禁渔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向市民科普相关知识,细致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明确违规垂钓需承担法律责任,发放宣传资料、环保袋等宣传物品。
“我觉得长江禁渔非常好,很多以前不常见的鱼现在都能见到了,我也要给亲戚朋友宣传,不要在天然水域钓鱼。”市民李宣英说。
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一直以来,龙马潭区立足辖区实际,多措并举筑牢禁渔防线。
“下一步,区域执法人员将24小时进行巡查,并开展突击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执法巡查,严厉打击违规垂钓、非法捕捞等行为,对有违法行为的,处以50000元以下罚款。”泸州市龙马潭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中队队长万吉兵介绍。
据悉,从3月1日0时——6月30日24时,龙马潭区正式进入春季禁渔期,禁渔期内所有天然水域全面禁止垂钓(包括长江、沱江、龙溪河、濑溪河、龙涧溪、玉带河、云龙沟、倒角河、三叉河、鳌河沟、仁和溪及其他天然水域)。禁渔期内,市民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0830-2528187、0830-110、12315进行举报。(唐千越)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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