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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合集 | 向“黑车”说“不”!泸州交通运输执法严查乡镇非法营运……

采风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5-04-14

  非法营运车辆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让乘客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尤其是在乡镇营运的“黑车”,司机安全意识薄弱,车辆没保险+没资质+没监管。

  对此,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普法+监管”三管齐下,全方位开展乡镇非法营运整治行动。

精准部署与协同执法

  提前与乡镇、村委密切沟通,摸清各乡镇赶集详细信息,分析非法营运规律,在集市出入口和周边道路严格把控,联合乡镇交管站(办)实施精准打击,有效震慑乡镇非法营运违法行为。同时,针对辖区范围内的商业区、客运站、医院等人流密集地,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依法开展打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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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宣传与教育引导

  执法人员秉持“教育+宣传+引导”的柔性执法理念,在赶集现场设置宣传点,积极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讲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超员和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力求从思想根源上杜绝此类违法运输行为的发生。借助乡镇广播、新媒体平台,发布整治案例与法规知识,扩大宣传影响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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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监督与长效管控

  简化举报流程,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奖励,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管的积极性。建立完善“一牵头,三联动”打非工作机制,与周边乡镇搭建执法协作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协同执法,构建全方位、无死角的长效监管格局,让非法营运在乡镇无处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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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针对乡镇非法营运共开展整治行动开展53次,出动执法人员214人次,检查车辆735台,查处非法营运车辆34台,转运乘客136人。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共同守护出行安全,让我们看看都有哪些相关案例吧!

  案情回顾

  案例一:纳溪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交警四大队、公安派出所在纳溪政务服务中心查处1辆涉嫌超员的小型普通客车,现已移交交警四大队进行处理。同时查处1辆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车辆,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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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二: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在龙马潭区金龙镇查处获2辆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车辆,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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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三: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在龙马潭区郎酒大道查处1辆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车辆,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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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进一步深化跨部门协作,依托大数据研判、智能卡口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精准打击。

  大家出行时务必选择正规交通工具,保障自身安全与权益。如果你发现身边有非法营运车辆,请及时拨打12328投诉举报。

  安全出行,从你我做起!

(来源:泸州交通-泸州交通综合执法)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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