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12-18
“李某某你好,龙马潭区法院自贸区法庭对你特别提醒,你公司与何某某的股权回购纠纷一案判决书已生效,请按时履行,以免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好的,说来惭愧,我们之前对这个案子的法律责任关系确实存在误解,感谢法官耐心公正的释法说理,我司会尽快履行!”
近日,龙马潭区法院自贸区法庭审结一起股权回购纠纷,因双方争议较大,最终以判决方式结案。结案后承办法官积极落实审执一体化理念,既顾判决又顾执行,主动作为,多维度判后答疑并督促被告方履行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最终被告方主动履行12000000元的付款义务。
近年来,龙马潭区法院自贸区法庭在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过程中,积极推进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建设,大力推进执源治理工作改革,注重矛盾实质性化解,立足法庭处于纠纷前沿的特点,因地制宜、趁热打铁。充分利用判后答疑促使当事人认可判决,随判送达督促履行义务通知书,告知提前履行有助于节约利息成本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有可能面临的惩戒措施等方面,推动当事人从“要我履行”向“我要履行”的意识转变。
今年以来,自贸区法庭通过判后、调后督促被告方主动履行义务的方式,促使有金钱给付内容案件中当事人当庭兑现或自动履行完毕146案,占比32.56%,主动履行标的2700余万元,让群众在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更能体会到司法的“温度与速度”。
(信息来源: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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