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2-24
近日, 70多岁高龄的李某某将一份执行申请书交到了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胡法官的手上,被执行人邓某甲、邓某乙是李某某的儿子。李某某说“判决生效后一年多了,邓某甲、邓某乙至今分文未付给我,我没办法了,只能求助你们法官了”。这声音带着殷切的希望,也带着些许无奈与痛心。
“我们会尽力的”法官回答后,立即采取网络查控措施,发现邓某甲与邓某乙的银行存款均能够足额支付各自应承担的赡养费,履行义务并无难度,于是判断本案主要症结在于家庭矛盾,如采取直接扣划,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本案家庭矛盾。通过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邓某甲对母亲分配拆迁赔偿款不均极为不满,认为母亲对自己有偏见,所以长期与母亲闹矛盾,甚至法院判决的赡养费也拒绝履行。于是法官通过电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对邓某甲进行心理疏导,告知他,“赡养父母,天经地义,即使你不主动履行,法院也能强制扣划,只是希望你能够放下不满、丢掉抱怨,主动履行,重建母子感情”。在长达数小时的电话沟通中,法官用了一场法理和情理的“演讲”让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之后法官又联系邓某甲的妻子,劝导他们积极履行赡养义务的同时,告知拒绝履行的法律后果,妻子应当做好家庭的“参谋长”。与此同时,法官也联系申请人李某某,希望其考虑自己儿子的情绪,不要激化家庭矛盾,李某某连连答应。
当日下午,邓某甲主动向母亲李某某支付赡养费,并打电话告诉法官:“我和我母亲和好了”,李某某抢过电话“法官,谢谢你了,我和我儿子谈好了,不用你们操心了,我的案子不用执行了”。案件得以迅速执行完毕,更难得的是,本案这个家庭的矛盾在法官的努力调和下得到了彻底解决。(胡浩 冯永祥)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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