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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法院战“疫”进行时】疫情之下,网络之上,“线上线下”促执行

采风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2-23

 纳溪法院创新执行方式,充分利用指尖便媒载体,在充分考虑当事人防护措施及出行情况后,运用灵活方式予以接待、释疑和办[案。

 【线上执行】该案系成都某银行申请执行张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已按合同约定,足额向被执行人发放了贷款,但被执行人未按约定按期偿还债务。

【纳溪法院战“疫”进行时】疫情之下,网络之上,“线上线下”促执行(图1)

接收案件后,杨红法官即开展总对总查询系统,但未查得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无法打通其电话,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被执行人在成都某地居住,但从维护疫情防控大局出发,杨红法官改变策略,尝试着发送了几条短信及添加微信后,被执行人有感于疫情期间执行法官仍坚守岗位的执着,同意与法官通过微信聊天沟通此案具体情况。聊天过程中,杨红法官告知被执行人因现在处于防控关键期,为避免人员流动出现交叉感染,建议以网上形式开展执行工作,望配合。

 被执行人方才告知法官按照与申请人私下达成的还款协议,自己已经在履行还款义务了,本来准备将凭证带到执行局交给法官的,但因疫情管控无法外出就在微信上出示了自己已经支付当事人部分案款的凭证,“杨法官,实在不好意思,之前没接你的电话是因为我一直认为反正我跟银行说好了,我在按月还起走就是了,没必要跟法院说,现在知道自己这样做是不对的,既然案件已经进入程序了,就应该及时与法官沟通联系,告知相关情况”,同时,被执行人张某某将与银行沟通的内容也转发给了执行法官。得知这一情况后,杨法官立刻与申请人的代理律师取得联系核实情况,并表示关于剩余案款的履行将继续通过微信与双方保持沟通。

 【线下执行】刘宗祥法官线下接待申请人刘某某一案情况较特殊。该案申请人刘某某申请执行向某某一案案款已于1月22日案款全部执行到位,但因财务系统升级等原因导致该笔案款近日才得以进入支付程序,在此期间,承办法官通过关联案件检索发现申请人刘某某系我局另两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按照相关规定,应依法将该笔案款扣留并支付给另两案申请人陈某和周某某。疫情期间,承办法官本准备通过微信与其交流,但被刘某某拒绝。

【纳溪法院战“疫”进行时】疫情之下,网络之上,“线上线下”促执行(图2)

 考虑到刘某某本人性格较偏激,电话中难以向其释法明理便极可能会挂断电话,且刘某某正巧居住在执行局附近,距离较近,来院途中风险较小,面对面沟通利于化解刘某某心中疑虑。执行法官遂通知其到执行局,按照防疫程序检测体温、了解疫情以来出行动向,确保无误后,在接待大厅对其进行接待。

 交谈中,刘法官充分告知了被执行人刘某某相关执行法律法规,“向某某欠你的钱,申请执行时你都知道欠债就应该还钱,那么同理,在与陈某、周某某发生的执行纠纷中,作为被执行人你也一样应该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通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释法明理,刘某某解开了心里疑惑,也认可法官的执行工作,“刘法官,你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这笔钱是应该还给他们。”

 疫情之下,网络之上,疫情防控和审执工作两不误。

 (谢雅琴 )

编辑:温华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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