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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云龙镇:疫情期间,全力保障春耕生产

采风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2-15

 大地回春,农事渐起。眼下,是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也是复工复产的关键节点,更是春耕生产的重要时节。泸县云龙镇坚持抗击新冠肺炎和春耕生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积极保障农业春耕备耕、畜禽饲料、兽药等生产物资供应。

泸县云龙镇:疫情期间,全力保障春耕生产(图1)

 供应信息公开。农业服务中心将有资质的农资、饲料兽药经销商具体信息提供给各村,包括姓名、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品种、价格、联系方式等,各村采取微信、短信、传单等方式将经销商信息提供给每户农户,由农户自行选择供应商。每个门店每个类别最多推荐8个品种,由各经销商自行收集农户各类需求信息,并填写《农资需求信息表》汇总上报镇农业服务中心备案。

泸县云龙镇:疫情期间,全力保障春耕生产(图2)

 物资配送到户。为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的聚集,避免交叉感染,全镇范围内的化肥、农药、农膜、种子、饲料等农业生产物资经销点全部采取配送制。各门店自行固定一辆车,报农业服务中心备案后,由镇防控指挥部发放通行证,人、车严格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泸县云龙镇:疫情期间,全力保障春耕生产(图3)

 交易操作规范。经销商收到需求信息后,按需求清单备货,并在每一件货物上注明需求者姓名和联系电话,交与配送车及时配送。每村确定固定辆车,确保一天只能通行一次。所有人员严格做好自身防护,配带好口罩、手套;交易过程中人与人之间距离保持在1.5米以上,禁止3人及以上聚集交易。鼓励采用微信、支付宝等网上支付,确需现金支付的,应互相佩戴手套或用酒精喷洒现金消毒。与此同时大力开展防疫宣传,指导农户出门干活一定戴好口罩,分时施工、分散干活,最大限度避免农户集中和流动,杜绝使用未腐熟粪肥,减少病原菌传播途径。

 强化协作督查。相关部门各尽其职、密切配合。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大市场监测,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借机哄抬物价,销售假冒劣等违法行为;群工办要及时调解销售中出现的纠纷;沿线疫情防控人员应主动开通绿色通道,严禁故意刁难配送人员或经销商;镇纪委加强督查工作,对在工作中失责、渎职等行为严肃问责。(罗亮)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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