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2-12
为坚决打好打赢这场防卫战,在防疫的关键时期,如何切实保障涉诉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的同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法庭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面对疫情,江宁法庭审判防疫两不误,及时调整工作部署,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有序开展工作。
为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近日江宁法庭通过微信视频远程办理一起离婚案件。“法官,我之前从外地回来,现处于居家观察期,可我的案件马上就要开庭了,怎么办呢?”“因疫情特殊情况,本案可以申请延期审理。”“我和被告平时都在外地,回来一趟不容易,我们都想能尽快处理,可以吗?”“那我们先采用远程方式调解,如调解无果,我们再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开庭时间。”承办法官在打电话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决定利用微信视频先行调解一起近期拟开庭的离婚案件。法官在法庭先通过身份证件验证,视频图像及语音通话等方式,核实确认了当事人身份,虽然法官和原、被告分处三地,但仍利用微信视频创造了案件当事人“面对面”的良好条件,整个调解过程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为居家观察不便外出的的原、被告妥善化解矛盾。在当前疫情多发的情况下,通过在线视频的方式化解家事纠纷,不仅为当事人提供极大便利,还有效避免了聚集性疫情的发生。
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关键时期,为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江宁法庭积极采用微法院、微信、QQ等信息化方式进行“不见面”办案,合理安排审判工作,对节前已排期开庭、通知接待当事人的案件,认真排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相关情况,耐心做好当事人的解释疏导工作,竭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完)
编辑:温华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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