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5-19
5月18日,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和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举行合作交流座谈会,双方就合作建设医疗保障工作签订了框架协议。
根据框架协议,双方将着力推进以下合作:
1、医疗保障服务对接共享,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数据互联互通,进一步夯实合作基础。
2、将两地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和药店接入西南片区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现异地就医住院、门诊直接结算,确保群众方便快捷就医。
3、双方将建立基金监管联动机制,加强异地就医就医地监管力度。
4、开展医疗保障联合执法检查,异地意外伤害协查,实行两地执法检查结果互认,更有力地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
5、实行两地医保专家资源共享,智力优势互补,为参保者就医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6、双方将建立病种付费、床日付费、DRG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医保付费标准相关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两地付费方式改革协同发展。
7、探索建立药品、医药耗材联盟采购方面的合作机制,推进结果共用、价格联动,以更大的量获得更大的优惠。
截至目前,泸州市有60家医疗机构开通了省内异地住院、61家医疗机构开通省内普通门诊、31家医疗机构开通省内门诊特殊疾病、242家药店开通省内定点药店购药,50家医疗机构开通跨省异地住院。
就川渝地区而言,自2017年跨省异地就医工作启动以来,泸州市参保人员在重庆市就医直接结算共计7782人次,重庆市参保人员在泸州市就医直接结算共计2396人次。
此次双方的合作,将推进川渝医疗保障一体化发展为两地群众提供更为优质、方便、快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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