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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局:今起在定点药店购买这29种药,可由医保基金报销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4-02

  为做好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四川省医保局近日发出通知,从4月1日起,四川将健胃消食片等29种药品纳入医保支付标准试点范围。原则上全省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由医保基金支付试点药品费用时,均适用通知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

  参保患者使用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医保基金和患者以实际销售价格为基础,按统筹区政策规定分担。参保患者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行承担,支付标准以内部分由医保基金和患者按统筹区政策规定分担。对纳入医保支付标准试点范围的药品,医保基金按照药品说明书支付。

  上述支付标准试点政策有效期两年。期间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29个药品名称及支付标准见下图:

省医保局:今起在定点药店购买这29种药,可由医保基金报销(图1)

(图片来源于四川省医保局网站)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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