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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首例!这个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被判14年,罚40万元!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9-17

  9月14日,宜宾市兴文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被告人毛某强等12人犯诈骗罪,被告人陈某平等7人犯诈骗罪的两件跨境电信诈骗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宣判。

  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毛某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主犯陈某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处以罚金。

宜宾首例!这个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被判14年,罚40万元!(图1)

  经审理查明,2018年5月以来,被告人毛某强、陈某平与他人共谋,通过在国内设立的公司为平台招募人员进行培训,并以高额收入为诱,将所招募人员先后组织前往东南亚从事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该诈骗集团以境外成立的公司为幌子,下设业务部、结算部、后勤部、地产部等部门,其中,被告人陈某平组建诈骗团队进入业务部,负责利用各类社交软件以博彩、金融投资等名义对国内网民、股民实施诈骗;结算部的被告人负责利用收集、购买而得的银行卡将被诈骗的资金层层转移、沉淀等;后勤部的被告人负责接待、安排国内出境的诈骗人员在该公司内的食宿及配备诈骗工具等。

  被告人毛某强所负责的地产部则将诈骗所得资金用于在境外当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等投资,意图将犯罪所得合法化。

宜宾首例!这个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被判14年,罚40万元!(图2)

  除设定底薪加提成的薪酬模式用于鼓励团伙成员实施犯罪以外,为逃避打击,该诈骗集团还对团伙成员设定了不能使用私人电子设备,统一配发专用于诈骗的电子设备和社交账号,不得拍摄公司环境,不得打听他人工作内容,不得使用真名等管理制度。

  该诈骗集团各部门成员之间分工协作、紧密配合,各司其职、环环相扣,针对国内居民实施诈骗犯罪,攫取巨额利益。

  该诈骗集团以“期”为单位,预先拟定博彩类或金融投资类的诈骗手段与“话术”,各诈骗成员利用微信、QQ等社交软件添加国内网民、股民至聊天群或直播间内,并分工协作扮演“大师”、“讲师”、“助理”、“股民”等虚假角色,大量发送烘托气氛、吹捧老师的虚假信息,“养号”营造赚取到不菲收入的假象。

  在获取被害人信任后,通过推荐虚假平台买卖“A50指数”“环亚指数”“比特币”“联彩APP”等方式,诱骗被害人进行充值。

  当被害人资金通过虚假平台进入到诈骗公司账户后,操控虚假平台的后台数据制造指数大跌的假象,或是在被害人提现时以信息错误、账户冻结等虚假理由拒绝提现,最终骗取被害人财物。该诈骗犯罪集团自设立以来,已查明共诈骗他人人民币数额特别巨大。

  该系列诈骗案系宜宾市首例起诉审判的跨境电信诈骗案,兴文县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态度,结合控辩双方意见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提醒: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和隐私,不要轻信陌生来信来电,对“高额回报”等诱惑提高警惕,积极下载应用国家反诈中心APP,共筑反诈防骗“免疫力”。(来源:最美兴文)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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