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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公布1起旅游市场典型案例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5-07-31

  案情概要

  2025年4月,龙马潭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执法人员对四川盛世祥游旅游有限公司泸州龙马潭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其于2025年4月10日—11日组织了37名游客从泸州出发前往成都周边都江堰等地开展两天一夜的旅游活动。调查发现,此次行程旅行社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也无游客对签署该旅游合同事项的授权委托,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后,确认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2025年7月,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四川盛世祥游旅游有限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2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警示

  旅行社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签订旅游合同,明确旅行社和游客双方权利义务,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游客在选择旅行社和旅游产品时,务必签订正规旅游合同,确保权责清晰,警惕“口头承诺”带来的合法维权困难。

(来源:文旅泸州-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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