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10-21
二郎镇人民政府关于正式启用二郎镇郎酒街等11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规范场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促进文明守法出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古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和二郎镇人民政府调查研究和规划设置,决定自2024年10月20日起正式启用二郎场镇道路11处“电子警察”,对二郎场镇街道及重点路段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文明驾驶、规范停放,共同努力维护畅通有序、优美整洁、文明和谐的二郎场镇新形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电子抓拍区域路段
1.二郎镇郎酒街镇政府路段
2.二郎镇郎酒街应急物资储备库路段
3.二郎镇郎酒街农业银行路段
4.二郎镇郎酒街郎酒厂路段
5.二郎镇二郎街顺丰速运路段
6.二郎镇二郎街与郎酒街交叉口
7.二郎镇二郎街制曲车间路段
8.二郎镇二郎街青花苑小区1号楼路段
9.二郎镇二郎街青花苑小区2号楼路段
10.二郎镇二郎街红花苑二期路段
11.二郎镇二郎街铭家宾馆路段
以上点位分布情况已于2024年9月19日在“古蔺融媒”“新浪微博”“今日头条”等媒体平台上,由古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官方号发布的通告中面向社会予以告示。
二、抓拍时段
8:00—18:00
三、正式启用时间
2024年10月20日0时
四、违法停车行为处罚相关规定
(一)在禁止停车路段,机动车辆确需占道临时停车的,须临停于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的地点,并在车窗处预留紧急联系电话。机动车辆占用道路临时停车不得超过15分钟。
(二)原则上所有送货车辆在抓拍时段禁止进入禁停路段装卸货物。中、大型货运车辆全天禁止驶入郎酒街区域;特殊情况下,小、微型车辆在抓拍时段可临时进入禁停路段装卸货物,临时停车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临停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被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车辆违法情况。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二郎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8日
具体点位分布情况点击阅读原文详细了解
(来源:古蔺融媒)
编辑:李永鑫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