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08-09
“你看,不晓得哪些又在这点偷偷的倒垃圾,逮都逮不到”,住在纳溪区东升街道的王阿姨抱怨地说到。
由于执法监管力量的局限性,加之倾倒垃圾等行为的隐蔽性和行为地点的不确定性,执法人员往往不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该行为,常常造成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确定实施主体的被动局面。
为彻底扭转困局,严厉打击违法倾倒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行为,纳溪区东升街道创新形式充分发挥市民群众监督作用,鼓励引导市民群众争当“城市管理员”,从今年5月1日起,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有奖举报。
据悉,纳溪区东升街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实际,研究制定了《纳溪区东升街道办事处违规倾倒弃土等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细化了受理内容、奖励条件和奖励标准,市民群众可以通过拨打东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值班电话(0830-4255612)或者前往东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地址:纳溪区东升街道蓝天路二段53号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举报。举报线索符合奖励条件的,至高可获得10000元的奖励金额。
《奖励办法》印发以来,东升街道已收到上述行为举报线索26件,立案12起,兑现奖励金额18040元。
(信息来源:泸州城管)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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