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08-08
8月7日,记者从泸州市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已于日前印发,明确到2026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6.5万辆,配套建成各类充换电站250座、各类充电桩2.9万根,形成新能源汽车配套50亿元的产业规模,推动充电网络更加完善,区域分布更加合理,充电服务更加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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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划,三年行动以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为核心示范地区,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为加快发展地区,全面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探索形成电动化推广应用的“泸州模式”。
三年行动将通过科学编制规划,在重点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用停车位设置、区域布点总量控制等方面适度超前。针对充电设施区域间不平衡、重点区域充电设施不足等问题,着力加快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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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行动还对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消费、公共充换电设施服务体系建设等13个方面进行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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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动产业稳链补链强链方面,泸州市将把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作为装备制造业的重要内容,发挥豪能传动、中航传动、容大智能等骨干企业优势,培育壮大汽车差速器总成、新能源汽车电机轴等核心产品。通过加强与重庆、成都、宜宾等地在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合作,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与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到2026年,泸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产业规模达到50亿元。
针对新能源汽车消费,泸州市将继续执行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认真贯彻国家、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配合重大节假日、消费旺季等节点,适时开展新能源汽车“五进”“天府行”等促销活动。同时,泸州市将积极支持购买新能源汽车、二手车和报废旧车置换新能源汽车,开展“阳光维修、放心消费”专项行动和新能源汽车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提升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在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方面,泸州市将采取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推动既有公共停车场、交通枢纽、商业楼宇、文旅场所、教育、医疗、体育场馆及加油加气站等产权(管理)单位,通过自筹资金或与第三方专业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合作等方式配建充换电设施。同时,泸州市将在重要交通节点、国省道沿线服务区(停车区)等布局建设超快充基础设施。到2026年,建成各类充换电站250座。
此外,为有效提升居民小区充电服务保障能力,泸州市将对既有小区,按照“统建统营”模式推进安装智能充电设施;对新建小区,全面落实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建设集中固定充电桩车位比例原则上达到15%以上,建设公共车位充电桩比例原则上达到5%以上。
(来源:泸州发布-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 李独懿)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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